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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二手车行的车拿去抵押合法吗_租二手车行的车拿去抵押

tamoadmin 2024-08-01 人已围观

简介1.男子租70万宝马以20万卖掉,车的所有权该归谁?2.一男子租奔驰到手就想卖,他为躲避警方将车都开到了哪里?3.收租车行的车放款犯法吗前天和朋友一起去吃饭的时候,看到朋友竟然开了一辆保时捷跑车,这勾起了我的好奇心。因为他是我的同事,我们俩在一个单位上班,他的车本来是大众啊,怎么就突然换成保时捷了?问了才知道,原来为了面子租的车。我才知道,现在不仅可以买二手车,还可以租车,近日在网上也看到了一条关

1.男子租70万宝马以20万卖掉,车的所有权该归谁?

2.一男子租奔驰到手就想卖,他为躲避警方将车都开到了哪里?

3.收租车行的车放款犯法吗

租二手车行的车拿去抵押合法吗_租二手车行的车拿去抵押

前天和朋友一起去吃饭的时候,看到朋友竟然开了一辆保时捷跑车,这勾起了我的好奇心。因为他是我的同事,我们俩在一个单位上班,他的车本来是大众啊,怎么就突然换成保时捷了?问了才知道,原来为了面子租的车。我才知道,现在不仅可以买二手车,还可以租车,近日在网上也看到了一条关于租车的新闻,一男子去租车公司租车,但是却转手把租的车给卖了,你了解这个事情吗?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!

陕西西安的一个租车公司,把一辆价值70万元的宝马租给了一名男子。这名男子把车开走以后不久,租车店就发现这辆车的GPS信号消失。于是开始寻找,却始终没有把找到。无奈之下只好报警,警察接到报警后,开始那各种调查寻找。发现这名男子把这辆宝马轿车以20万元的价格,抵押给了一个二手车行的车贩子,随后逃跑。警方正在对逃跑的这名男子进行网上追逃。这名男子的行为其实属于两头骗。即欺骗了租车行,又骗了二手车行。宝马车抵押给二手车行。,对二手车贩形成了民事欺诈。我认为,这家二手车贩对于二手车买卖的操作流程也是让人质疑,在买卖二手车的时候,首先应该要搞清楚车主的身份和车的实际背景情况,什么都不清楚的都敢要。

一.这波操作666

看到消息之后我才明白那句话,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,我只想对于这个男子操作表示佩服,真的是什么都能想出来。

二.低买高卖?

虽然这辆宝马车高达70万,但是租来的只用付租金而已,那么租金肯定是非常少的,二十万卖出应该也是小赚了一笔。

三.想钱想疯了吧!

需要钱就去赚,不要每天想这些歪门邪道,你把GPS拆除了,就找不到你了吗?真的是想钱想疯了!

男子租70万宝马以20万卖掉,车的所有权该归谁?

某租车公司将一辆70万元的宝马轿车租给党某后,在合同期限内,人车失联。经过警方多方研判以及多地走访调查,发现这辆车在湖南岳阳出现过,嫌疑人党某以20万元的低价,将这辆宝马轿车抵押到二手车商。

将租来的汽车擅自出售的行为如何定性

先看一个与此类似的案例

2010年1月2日,被告人王某与其朋友李某商量租车去接一名宾馆的服务生,然后介绍到歌厅,从中挣点中介费。随即王某用自己的与临盘油一矿职工张某签定租车合同,租用了张某的深蓝色捷达汽车。但是此时,李某却出尔反尔,不想干了。为筹集油钱,当晚,被告人王某将该车内的卡仕达牌DVD机、PDOIX低音炮卖至临盘镇某汽车装饰店,得款200元。1月3日,王某驾驶该车到庆云县找朋友郑某玩,二人便商量“这么穷,把车卖掉算了,换点钱花。” 1月4日,二人以该车是做生意抵押的车为由,卖至乐陵市的孙某处,得款3500元。

案件评析

首先,王某不构成罪(当然也不构成合同罪)。王某租车是真实的,租车时没有行为也没有故意,卖车意图是在租赁后与李某合作未果的情况下才临时产生的。卖车过程中,其有欺骗行为但不是,而且是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,骗取财物的行为,卖车时的欺骗行为,欺骗的不是车主,简单的说是骗出不是骗进,车主没有受到欺骗的情况下就不构成罪。而此时郑某根本还未介入,也不能定为罪。

其次,王某租赁汽车,附随有占有的权利和保管的义务,其租赁期限届满,没有还车属于民事违约行为,但还尚未构成侵占罪,因为逾期不还不代表拒不返还,而随后其将车变卖,以非法处分的实际行动表示不想还,构成侵占罪。王某非法处分的过程就是构成犯罪的过程。这里需要说明的是,侵占罪中合法占有是指占有的起因合法,而不是犯罪当时的占有状态合法。

再次,来看看郑某的行为如何定性。郑某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(即原销赃罪),构成本罪首先其犯罪对象是犯罪所得或称赃物,也即财物必须为因犯罪而得到,如前所述,王某非法处分的过程就是构成犯罪的过程,郑某帮助处分财物时,王某犯罪尚未构成,郑某的行为是帮助王某犯罪而不是单独另一犯罪。因此,王某、郑某的行为均构成侵占罪。

租70万元宝马轿车以20万卖掉,如何过户的呢

我个人觉得这辆车肯定没有经过正规的手续过户,二手车商也许已经猜到车子的来路不正,但是70万的车只卖20万对他来说诱惑太大了,因此在利益的驱使下,二手车商违规买了这辆车。

一男子租奔驰到手就想卖,他为躲避警方将车都开到了哪里?

男子租70万元宝马轿车以20万元卖掉,现在男子已经被当地警方列入网上逃犯。看了这个新闻以后,可能很多网友都会疑惑?租来的车辆究竟是怎么样过户的??。据媒体报道,陕西一名男子党某在当地某车辆租赁公司,租了一辆价值70多万元的宝马7系轿车。当时租车公司和党某签订了车辆租用协议,租赁公司也对这辆宝马车进行定位,确保万无一失。没想到在合同期间,宝马车上的定位信号突然消失了,租车公司已经查询不到车辆的下落,并且租车男子党某也没有续费。租车公司感到情况有点不对劲,立刻根据合同上党某的资料进行寻找,但是租车公司寻找了一番之后并没有结果,由于车辆价值不菲,租车公司担心车辆被党某占为己有,于是向警方求助。

车辆被男子低价转卖

西安警方根据租赁公司提供的线索,进行了走访调查。警方通过技术手段发现这辆宝马车在湖南岳阳境内出现了,西安警方立即联系了岳阳当地的警方,岳阳警方及时将这辆宝马车进行了扣押。据警方随后的调查得知,租车男子党某将宝马车租到手后,将车开到岳阳,并且以20万元的低价将价值70万元的宝马车,卖给了岳阳当地一家二手车行。现在西安警方已经将涉事宝马车追回了,另外警方也将党某列为了网上逃犯进行追逃。

车辆所有权归属

看来党某租车就是为了卖车赚钱,党某是早有预谋。很多人好奇,党某并不是车辆的所有人,也没有车辆过户的相关证明,这辆车是如何过户的呢?另外岳阳当地的二手车行,应该知道这辆车的实际价值,没有经过调查就购买这辆车,这真的是?一个敢卖,一个敢买?。很多网友猜测这辆车应该是党某抵押给了岳阳当地二手车行,这样的话就不需要那么多手续了。不管怎么说,这辆宝马车的最终所有权还是属于西安当地租车公司,岳阳这家二手车行和党某之间的买卖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,首先他们之间没有正规的手续和证明材料,另外岳阳二手车行也不是善意取得。至于党某和岳阳二手车行之间的20万元纠纷,应当他们两者之间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

结语

这个新闻告诉我们,我们平时在买二手车的时候,一定要确定好车辆的来源,确定一切合法之后,才能进行买卖。

收租车行的车放款犯法吗

辽宁一名男子花了2500元去租车行租赁了一辆奔驰车,之后开到了四川的一些县区,一开始打算在抵押公司进行抵押,但是因为手续不全,抵押公司拒绝接收,之后这名男子又想到了要把这两奔驰车按二手车卖掉,就在找到买主,进行的交易的时候,警方将其抓获。

一、做违法的事情不要存在侥幸心理,总有败露的一天。

好多人觉得自己做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,不会被发现,自己还在背地里偷着乐的时候,可能已经被警方监控了。就像这名辽宁的男子,以为花费了2500元租了一辆奔驰,然后把车卖掉的话,就可转十几二十万的,即便是到了山区,各种藏匿,最后还是没能逃出警方的搜查,被人赃俱获,等待他的将是牢狱的惩罚。

二、遇到事情自己解决的不了的时候,选择第一时间报警处理。

租车行的老板为了避免车辆丢失的损失,已经在车辆上装过了GPS定位系统,但是犯罪分子已经通过信号屏蔽器对这个定位系统进行了干扰,在无奈的情况下,车行老板第一时间报警,警方在了解情况后,及时发现了辽宁这名男子的行踪,在找到买车方正进行交易的时候,一举将其拿下。车行老板为了感激警方,送锦旗表示感谢。

三、赚钱要有自己的正常渠道,赚不义之财,晚上睡觉都不安稳。

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。没有人会嫌弃钱多,也都知道有钱可以解决好多事情,但是赚钱的途径要走正规渠道,不要想着赚不义之财,这种不义之财即便赚到了,花着有不会安心,迟早会被发现,与其整日担惊受怕的,不如好好工作,努力赚正义之财,自己花着也踏实。

大家对这种租车去卖的行为怎么看?都来说说自己的看法吧。

犯法。

收租车行的车辆进行放款属于属于行为,严重的话涉及民事纠纷。

租车(car rental),又称为“汽车租赁”,该行业被称为“朝阳产业”,它具有无须办理保险、无须年检维修、车型可随意更换等优点,以租车代替买车来控制企业成本。

文章标签: # 租车 # 二手车 # 男子